临沂市旅游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旅游市场综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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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未知 Robert

各县区旅游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局,临沂蒙山旅游区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工作部署,省旅游局定于2015年11月下旬至2016年5月下旬开展为期半年的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现将《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旅办发〔2015〕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充分认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加大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动,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每月20日前将本月综合整治成果报市旅游监察大队,并于2016年5月15日前将综合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旅游监察大队。
联系人:王士义
联系电话:8303678
电子邮箱:lysjcdd@163.com
附件:《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旅游局
2015年12月9日
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委):
根据国家旅游局工作部署,省旅游局定于2015年11月下旬至2016年5月下旬开展为期半年的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现将《山东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旅游局
2015年11月26日

山东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旅游市场秩序,营造理性、健康的旅游发展环境,根据国家旅游局在云南昆明召开的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上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旅发〔2015〕218号)和《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旅发〔2015〕217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打击“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及强制购物”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全面净化我省旅游环境,打造一个理性、成熟的旅游市场,维护“好客山东”的良好旅游形象。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组织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行为;
(三)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
(四)严厉查处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严厉查处导游、领队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的行为;
(六)严肃处理不文明旅游行为。
三、工作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时间为2015年11月下旬至2016年5月下旬。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下旬)
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印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综合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启动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各市旅游局(委)也应在12月上旬完成动员工作,并将《山东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全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2月上旬-2016年5月上旬)
各市旅游局(委)要结合各地实际,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密组织整治工作的实施。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省旅游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市检查、督查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1、重拳打击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市旅游局(委)要展开对辖区内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的普遍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广告宣传、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与地接社签订的协议是否涉嫌以“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招徕游客。对查处属实的违规旅行社和主要责任人,一律按照《旅游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旅行社依法予以取缔。
2、加大导游执业行为检查力度。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强迫游客购物、增加购物点或自费项目、收取回扣等行为要严肃处理,清理淘汰一批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
3、整治旅游购物环境。联合商务、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购物环境及旅游纪念品市场的综合整治,对强迫游客购物、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的购物点要严厉处罚或者依法取缔。
4、开展理性旅游教育活动。联合新闻媒体开展对游客的理性旅游教育活动,倡导游客选择有资质旅行社、选择合理出行价格、签订旅游合同、合理消费和正确维权等。
5、及时处理媒体曝光案件。凡媒体曝光案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严格执法,通过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力。
(三)总结宣传阶段(2016年5月下旬)
省旅游局汇总各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国家旅游局。利用主流媒体主动发声,广泛宣传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正面舆论引导,积极传播正能量。对不文明游客进行曝光,加大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旅游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监管处、监察总队等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市旅游局也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主动出击,根据各市市场情况细化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切实把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12月开始,每月25日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省旅游局,并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综合整治工作总结上报省旅游局。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市旅游局要主动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集中处理一批典型案例,要依法取缔一批违法违规旅行社,依法吊销一批违法违规的导游证,依法重罚一批非法经营的旅游购物商店。
(三)集中宣传报道。各市查办的案件要及时汇总到省旅游局,省旅游局统一上报国家旅游局,由国家旅游局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报道,各市区不得抢先报道,防止被动局面。
(四)严格监督问责。省旅游局将对各市旅游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履行职责、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市进行全省通报。